以下是引用Ms玲珑在2005-10-17 18:16:46的发言:10*1甘南迟来的三清~~大家久等了吧~~HO HO HO ,那就赶紧把地址记下来,准时赴约吧~~
时间:本周礼拜五晚上7点 10/21
馆名:川江食坊
地点:斜土路2463号(双峰北路口),南丹路口进去--地点是真够隐蔽的,七拐八拐的,呵呵请见谅
公交:89、72、44,"11路"或者的士也可~~ 告诉前台小姐说:甘南团聚会即可~
****另附消息****
1. 关于1300元,我已在10/18晚上7点去俱乐部领回来了.
2.加上之前剩余的余数217元.即:现总为217+1300=1517元,摊分的话,那么26人平均为1517/26=58.34615元,
2.欠付250元x 4人:四月、COCOx2人、wolfman(此四位看到帖子后,三清时请到玲珑处补领)
10/21三清费用结算:(小数点后两位不计)
财务剩余款项1517元,摊分的话,那么26人平均为1517/26=58.34615元, 整数58元.
1.扣除玲珑去俱乐部领取1300的的士费(来回)30元,剩余:1517-30=1487元,即1487/26=57元/人
2.10/21三清吃饭:人数12人,消费529元,529/12=44元.每人还剩余57-44=13元/人
3.唱歌:人数14人,消费754元,754/14=53元,其中12人自付50元,剩余3元由13元里扣除,即剩余13-3=10元;另外HOLLY、胖墩、COCO老公(多收了50,对不起,到时候四清时退还给您)没来吃饭,只算他们的唱歌费用50人,即57-50=7元.
4.10/24装甲奇兵代领六人应退费:55x6=330元,其中为mark、红袖、芳芳、GG、何老板、黄姐。
5.剩余四人未取钱,见到帖子子,请劳烦在一个月内联系玲珑我到我处领取,如果没有反应,该款项将自动划为四清费用。如有异议,请发表,谢谢!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-10-25 9:53:13编辑过]